旗袍的正式英文是 cheongsam,实际上是“长衫”的广东话音译,也有把旗袍直接说成汉语拼音 Qipao的,但需要做一些解释才行,不如cheongsam这种说法出名——但“长衫”明明应该是男士穿的长袍才对。
40年代末大量上海有钱人逃至香港,把当时最时尚的服装、音乐、电影和摩登的生活方式从上海滩带去了当时还不怎么发达的香港,但后来香港人不知怎么就把当时最流行的女装跟男装搞混了。
这是我很久以来的一个疑惑,前几天在一本书中读到作者的一种说法,再次印证了我的猜测。
《追憶上海:一部關於名媛、學者與浪子的家族回憶錄》说“旗袍是普通話或上海話的說法,曾特質中國滿清滿族男子的服裝。女性則是從1920年代才開始穿旗袍,是女權運動的象徵。……上海的裁縫們帶著他們縫製旗袍的精湛技藝到了香港,隨後就出現了名稱的混淆,因為香港人稱這種服裝為長衫。在香港以外的地方,長衫則通常指爹爹愛穿的傳統男士長袍。”
民国时男子的传统正装是长袍配布鞋或靴子,需要时长袍外面可以再穿一件马褂。
维基百科上这种长袍的英文叫做 Chinese tunic,我不太同意,因为tunic的本意是紧身短上衣,用来指长袍完全不对路,我觉得tunic应该对应马褂才对,但约定俗成了,没办法。
所以,今天在英文里“旗袍”要说cheongsam,真正的“长衫”(长袍)要说成Changshan或者Chinese tunic,但马褂就没法说了,反正也没人知道长袍马褂是怎么回事了。
这就是我今天说的旗袍、长袍、马褂的阴差阳错,一点语言小插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