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 work form home,楼下装修,烦不胜烦,打开低音炮音箱,音量调到80%,开始放Guns N’ Roses——哇!世界顿时安静下来了。在震撼心脏和耳膜的摇滚乐声中高效率地工作了一上午,开心无比。
Guns N’ Roses是我大学时代最爱的摇滚乐队,后来也喜欢过一阵子Pink Floyd,好像还是前者更对我胃口。Guns N’ Roses的所有歌我都听过无数遍,大学时代买的“打口磁带”大都是这两个乐队的。
但身处钢筋水泥丛林中,平时实在没有合适的机会听摇滚,家里要么隔音不够,要么音响设备不支持,在哪儿听都不爽。以前单身时喜欢一个人开车上高速大音量放Guns N’ Roses,那个爽,恨不得找个恶势力跟他们拼了。
以我粗浅的理解和闭俗的品味来看,摇滚乐的魅力就在那种我行我素的劲头,透骨痛彻的节奏鼓点和嘶喊、肆意狂飙的歌词挑战一切王八蛋,但这只是表象,上等摇滚乐在让人肾上腺素分泌落潮后获得一种厚重的安静,这是极品。我常在摇滚乐声中体会到一种比气功入静更坦然的安宁,那种震撼下才知道音乐的力量如女娲盘古一般令人敬畏。
乐队的名字
很多人把这个传奇乐队的名字搞错了——唯一正确的写法是
Guns N’ Roses. 中间那个“N’”不能写成 and,就像 Rock’-n’-oll一旦写成 Rock &
Roll就像听话的小白领儿,写成 Rock and Roll就好像净身成了太监。
中文译名
这个乐队的名字在大陆译作“枪炮与玫瑰”,但是仔细看,哪儿来的“炮”啊?英文名里只是Guns啊。台湾译作“枪与玫瑰”,字面准确,但这四个字连起来气势弱了点。还有译作“枪花”的,这个简直弱爆了,感觉像长发皮裤纹身摇滚青年背着吉他去农贸市场买菜,不搭调。
Guns
N’ Roses 是成立于1985年的洛杉矶地下硬摇滚乐队,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成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摇滚乐队之一,风格融合硬摇滚(hard
rock)、朋克(punk)、重金属(heavy metal)和蓝调(blues),以狂放不羁的叛逆形象闻名。
“Guns N’ Roses”这个名字来源于两支洛杉矶本地乐队的融合:
-
Hollywood Rose:由主唱Axl Rose等人组建
-
L.A. Guns:由吉他手Tracii Guns领导
1985年,两支乐队部分合并,主唱Axl Rose提议将两支乐队的名字结合,创造出了“Guns N’ Roses”这个名字,“Guns”象征暴力、叛逆和硬派;“Roses”寓意浪漫、情感和脆弱,两者结合展现了乐队的音乐与形象的矛盾美学特色。
乐队主要成员(截至2025年):
-
Axl Rose(主唱, lead vocals)
-
Slash(主音吉他、节奏吉他, lead and rhythm guitar)
-
Duff McKagan(贝斯,bass)
-
Richard Fortus(节奏吉他,rhythm guitar)
-
Frank Ferrer/Issac Carpenter(鼓手, drums)
-
Dizzy Reed(键盘手、钢琴,keyboards, piano)
-
Melissa Reese(键盘手、合成器,keyboards, synthesizers)
都是一群老头子了,所幸都还健在,还在演唱。希望Guns N’ Roses长青不老,摇滚不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