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1期:美国第一个华人律师 Henry Chang 张康仁

今天不讲单词,不聊美食,我们来一起回顾一段历史,认识一位了不起的华人,一位被称为美国华人律师第一人的广东人——张康仁(Henry, Hong Yen Chang, 1860-1926)。


*Photo courtesy – Columbia Law School 

2015年3月23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Columbia Law School)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篇文章,引发了美国法律界热议:

A Chinese Columbia Law School graduate who was denied admission to the
California State Bar
125 years ago has been granted a law license by the
state
posthumously.

125年前,哥大法学院一名中国毕业生被加州律师协会拒之门外,今天,加州追授他律师执照。

*原文参见:Columbia Law School – Remembering Hong Yen Chang 1886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先来说说美国的律师协会 – The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ABA),官方网站:https://www.americanbar.org/

1878年8月27日成立,主要目的是为美国大学里的法学院设定学术标准、为执业律师制定职业操守和规范。

给你一个数字供你参考——据统计,截止2018年,全美国有1.2 million律师,是世界各国中律师最多的国家。

美国的律师协会为什么叫 bar association 呢?

这个 bar 当然不是酒吧的意思,而是欧洲大陆和英国法庭传统上的那排栏杆,把观众席和法官、律师等隔开的那个东西 – a physical railing to separate the area in which court business is done from the viewing area for the general public. 


张康仁何许人也?加州律师协会为什么不给他颁发律师执照?

张康仁是广东人,1872年作为清政府派出的首批留美幼童之一赴美学习。高中毕业后考入耶鲁大学学习法律。耶鲁毕业后,进入哥大法学院继续学习,1886年毕业。

1886年的美国,种族歧视问题很严重。四年前刚刚颁布了史上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

可想而知刚刚大学毕业的张康仁会面临什么样的困境。

由于排华法案的限制,他不能做律师。张康仁向当地法院申诉,后获批准加入纽约州律师协会。但当他去加州申请开办律师事务所时,又遭到了加州法庭的拒绝,说他的入籍证件无效。

那个年代的华人在美国地位非常低,张康仁后来做过很多不同工作,但直到1926年去世也没能在华人最多的加州开办他的律师事务所。

2015年,在美国法律界一些师生的多年努力下,加州高等法院才一致裁定追授张康仁律师执照。


张康仁是清政府的第一批(非庚款退赔)留美幼童之一。

最后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个造就了中国近代无数牛人和大师的留学计划。

庚子赔款就是清政府根据《辛丑条约》对八国的赔款,英文叫 The Boxer Indemnity(拳乱赔款),boxer就是义和拳,这个以前专门讲过一期。

后来以美国为首(后各国效仿)退还清政府一部分赔款,作为专款用于派留学生去美国大学学习,这些中国学生被称为“庚款(退赔)留美幼童”,这个项目的英文叫 The boxer indemnity scholarship program,于是这些去美国留学的中国学生就被集体称为 the boxer indemnity scholars. 

关于这段历史有很多书籍和资料,大家可自行查阅学习。如果可能的话,不要只局限于度娘能搜到的网站和书籍,多个角度了解一下。


参考资源